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决定表彰一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教育教学工作者。为做好相关人员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3年8月31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
二、有关问题说明
1.往年已获得表彰的教职工不再申报。
2.教龄是指实际从事教育工作或者教育管理工作的时间。教龄和工龄不同,不包含在校全脱产学习时间和在非教育教学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时间。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人员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办公楼421室,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rsc@sdipct.edu.cn,联系电话:7396161。
附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人员统计表
一审一校:蔡建闽,二审二校:温立刚 ,三审三校:孙洪亮。
人力资源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