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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的范围如下,若发现问题可如实举报。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但未终止(解除)的

3.已与学校终止人事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从学校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病假期间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待遇,以及提供虚假、伪造医疗机构证明材料领取病假待遇的;

8.违规办理停薪留职的;

9.违规选派、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

举报电话: 纪委0546-7396050;人事部门0546-7396161

举报邮箱:rsc@sdip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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