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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历学位认证(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拟开展学历学位认证(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全体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职工

二、认证范围

需认证(复核)的学历学位,主要包括:专科学历、本科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含硕士、博士)以及在军队院校、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党校学历学位等。

三、认证方式

1.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

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学历查询范围: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

学位查询范围:2008年9月1日以来中国大陆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相关信息。

注意:2001年之前的学历、2008年9月之前的学位可通过学信网提报相关学习材料申请查询认证。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我省凡属参加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需要经过省自考办进行认证并出具书面认证函件,其中,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也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党校学历学位

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其中,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颁发的本科、专科、领导干部函授专科学历证书,可通过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认证,打印学历查询结果。山东省委党校干部继续教育学院1993年办学以来所颁发的业余教育专科、本科、在职研究生和农干班、脱产班学历证书,通过山东省委党校干部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认证,打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境)外的学历学位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中国留学网)进行查询复核,打印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不在查询范围内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按流程提报相关学习材料申请查询复核。

查询范围:2006年8月之后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年8月之后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之后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军队院校学历学位

军队院校学历学位无法直接在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可按照流程的提报相关学习材料申请查询认证,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出具后打印归入档案。

6.干部2014年7月以后新取得的学历学位

主要指干部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在提供认证报告的同时,干部本人就新取得学历学位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说明中应包括以下情况:(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报告的情况;(2)举办机构、项目名称、学习期限等情况;(3)所花费用、经费来源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后附相关缴费发票、收据等);(4)是否符合报名、入学和录取资格,是否本人真实参加并完成学习、考试、考查和论文答辩等,有无弄虚作假获得资格或者由他人代读、代考、代写论文情况。

四、有关事项

1.各党总支(机关、综合保障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认证对象的认证报告(纸质版彩色打印)收齐汇总并填写《学历学位认证(复核)统计表》后,交人力资源处人事管理科(档案室),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rsc@sdipct.edu.cn地点:主楼421,联系电话:7396161。

2.2001年之前的学历、2008年9月之前的学位认证位置可参考附件《学历学位认证说明》。

3.认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有关部门。联系电话:7396161(人力资源处)、7396508(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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