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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黄河三角洲人才工程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黄河三角洲人才工程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黄河三角洲学者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及数量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遴选一批在科研一线从事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共性技术研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带动建设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为地方创新能力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二级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推荐人选中如有2022年1月1日以来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的海外人才,不占名额。

3.下述人选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选拔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申报人选属兼职引进的,须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并已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入选后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2.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2018年以来,取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承担的重点科研项目,获得的科学技术奖励、社会成果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等),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优先推荐。

三、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选填写《2023年黄河三角洲学者申报表》、《工作计划书》、《人选汇总表》(见附件),并报送至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推荐: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综合评议,并将推荐结果在二级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各单位统一将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情况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核实申报人选师风师德、奖惩、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择优推荐申报人选。

2.各申报人选要保证提交的材料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实事求是。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3.各单位2023年1020日下午5:00前,将推荐人选的《2023年黄河三角洲学者申报表》工作计划书》《人选汇总表》(一式三份、封面处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公示材料交至主楼4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晓慧

联系电话:18654619557

邮箱:rsc@sdipct.edu.cn

附件:

1.2023年黄河三角洲学者申报表》

2.《人选汇总表

3.工作计划书(模板)

一审一校:陈晓慧,二审二校:温立刚 ,三审三校:孙洪亮。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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