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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41 号)》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研修包括通识内容与分学段内容两类。学校教师均需完成通识内容学习,按学段自主选学高等教育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2023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完成学习后,可获得10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暑期教师研修活动,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广大教师要全面理解把握通知要求,认真参与研修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2.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创新培训方式,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跨区域、跨学校的线下交流,进行不同层面的研修创新实践,切实提升研修实效。

3.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暑期研修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等形成典型案例,2023年9月1日前将典型案例和电子学习证书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rsc@sdipct.edu.cn

联系人:蔡建闽,联系电话:7396161

一审一校:陈晓慧,二审二校:温立刚 ,三审三校:孙洪亮。




人力资源处    

2023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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