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职称评聘和岗位聘用工作安排,请各单位通知本次副高级岗位拟推荐教职工打印“个人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教师系列由专业所属教学院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签署意见,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由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汇总后,于5月19日前将附件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处421室。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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