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黄河入海口、国家重要石油工业基地——山东省东营市,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
学校建有重质油全国重点实验室碳中和联合研究院、山东省高校碳中和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8个,油气开发工艺与装备等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6个,石油装备、能源科学等各类实验中心和实训室197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220余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等。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0200人。设有30个本科招生专业,包括2个省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法学等9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等优势特色学科为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能源战略、黄河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坚持走“高端、特色、开放”办学之路,与多家地方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合作协议,汇聚多方资源优势,形成政校企深度融合、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各项事业呈现蓬勃发展良好态势,正朝着建设成为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方向不断迈进。
二、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学生干部或专兼职辅导员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交由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面试开考前提供。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https://rczp.sdipct.edu.cn),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按报名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岗位要求的材料。对于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与高校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本人在高校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凭证。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3日11:00-7月8日16:00。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https://rsc.sdipct.edu.cn)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2.笔试
笔试科目设置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等考试安排均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将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考察条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其人员编制及聘用关系纳入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人员管理,享受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7396328
监督电话:0546-73965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模板
3.证明材料模板
4.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