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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联合招聘博士(石大胜华学者)简章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

一、双方简介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前身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学校坐落在山东省东营市,占地面积1174亩,校舍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91万册、电子图书291万余种。建有石油装备、能源科学等各类实验中心和实训室18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油气开发工艺与装备、深层致密油气、智能信息处理、化工本质安全与控制等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绿色制造与智能控制工程实验室1个。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碳中和联合研究院依托学校建设,碳中和现代产业学院入选首批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名单。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8900余人。开设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等9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等工科为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在软科发布的2021年中国大学排行榜上,学校位居山东省第30位。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大胜华,股票代码:603026)前身是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办企业,是全球唯一能够同时提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溶质、添加剂产品的全产业链公司。

2002年成立以来,石大胜华围绕碳酸酯类产品,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打造立体化完整产业链,纵向延伸精细化工品业务,横向开拓锂电新材料产品。目前,公司在全球碳酸酯高端溶剂市场份额已超过40%,下游客户覆盖了全球范围内电解液龙头厂商,且与众多电解液客户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石大胜华重视基础科学研究与变革性技术开发,拥有小试、中试、量产平台,配备专职研发和实验团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和产业化经验。公司是碳酸酯行业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者,拥有先进技术和授权专利超150项,制定5项国家级行业标准和4项省级标准。公司已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碳酸酯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服务平台。

公司依托北京、青岛、东营、泉州、济宁、武汉眉山等研发生产基地,以及在东亚、欧洲建立的海外销售网络,实现了全球化布局,能为锂离子电池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形成了以碳酸酯类溶剂、锂盐、添加剂及硅基负极等锂电材料产品为核心,以湿电子化学品等新兴业务为增长点的一体化、立体化的完整网状产业链格局。

石大胜华坚持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深耕,致力于向全球持续提供新能源、新材料优质产品和最佳解决方案,为推动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为人类提供更加绿色、环保的生活环境。

为加快学校事业建设步伐,实现建成“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类专业特色鲜明、省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发展目标,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探索灵活实用、双方共赢的人才引用新机制,经学校和石大胜华友好协商,现面向社会联合公开招聘博士,诚邀相关学科领域的优秀人才加盟。

二、招聘岗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石大胜华学者”。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联合招聘博士(石大胜华学者)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具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联合招聘博士(石大胜华学者)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www.sdipct.edu.cn)“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提交材料完成注册报名(附件2)。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和企业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将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考察条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石大胜华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各类人才,符合学校人才招聘条件的,其人员编制及聘用关系纳入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人员管理,其他人才作为学校和石大胜华“双聘人才”,按学校“双聘人才”管理办法执行。

2.人才薪酬待遇可按照市场化的标准执行,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3.具备核心竞争力人才可以技术入股与石大胜华共同搭建创业平台。

4.引进人才可同时申报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企业的岗位晋升。

5.引进人才除以上待遇外,符合国家、省部级、东营市各类人才入选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享受;符合省市各类人才补贴申请条件的,学校和公司将积极协助申报;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直接给予”申请条件的,学校和公司将积极配合申请。

6.引进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原则上可由东营市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对口安置。在其他单位工作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由市区人社部门根据个人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岗位。

7.新引进或入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原则由各级教育部门予以协调安排。

8.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东营优才卡”,享受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健身休闲等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7396328(学校)  0546-2169093(企业)

监督电话:0546-7396565

七、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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