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人事管理 > 正文

职工退休及辞职离岗办理流程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一、退休办理流程

1.人事处整理退休人员数据,打印《职工养老基本信息表》,通知职工本人核对信息,职工本人须签字确认,并补充相关材料。

2.将职工个人档案提交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职工。

3.每月20日前,人事处给次月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和个人分别下发《离岗通知书》和《职工退休通知单》(附件1)。退休职工持《退休通知单》到各相关单位完成退休备案、组织关系转移、资产设备交接、公积金发放申请等手续。

4.退休职工在退休的次月到老年管理服务部门报到。

5.人事处每年年底协助上级部门办理当年已退休职工的后续手续:通知退休职工核对《退休核准表》,办理退休证;协助退休职工办理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手续;一次性独生子女费统一申请发放。

二、辞职离岗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征得二级单位领导同意后,向人事处提交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辞职报告。

2.经学校研究同意辞职离岗的,由所在单位通知职工到人事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职工持《离岗通知单》到各相关单位完成辞职离岗备案、组织关系转移、资产设备交接、校园卡注销、门禁卡注销和工作交接等手续。

4.由人事处配合辞职离岗人员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等手续。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电话:7396031  7396161  7396328

E-mail:rsc@sdipct.edu.cn